为进一步适应家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建立现代意义的家事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拓宽家事纠纷解决渠道,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纠纷,推行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的选任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由市乡(镇、办) 两级妇联组织推荐,人民法院选任。原则上区妇联及各乡(镇、办)妇联组织分别推荐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一名。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名册,并附简历及联络方式。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应当品行端正,具有丰富的社会知识、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意识。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优先选用: 1.具有教育学背景; 2.具有心理学背景; 3.具有调解、和解技能培训背景; 4.其他具有适宜家事纠纷处理的专业背景。
二、参与调解、调查的案件范围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参与调解、调查的案件包括:(一)婚姻家庭纠纷。1.婚约财产纠纷;2.离婚纠纷;3.离婚后财产纠纷;4.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5.婚姻无效纠纷; 6.撤销婚姻纠纷;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8.同居关系纠纷; 9.抚养纠纷;10.扶养纠纷;11.赡养纠纷;12.收养关系纠纷;13.监护权纠纷;14.探望权纠纷;15.分家析产纠纷。(二)继承纠纷。1.法定继承纠纷;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4.遗赠纠纷;5.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三、家事案件调解员工作规程
(一)诉前调解规程
1.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将案件委托家事案件调解员进行调解。
2. 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诉前委托调解的,应当在《同意家事案件调解员进行调解确认书》(附件1)上签字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家事案件调解委托书》(附件2)和有关材料移交家事案件调解员。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委托调解或者自人民法院委托之日起30日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立案。
3. 在家事案件调解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 ,当事人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二)诉中调解规程
1.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在立案后将有关家事案件委托家事案件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家事案件调解委托书》(附件2)和有关案卷材料移交家事案件调解员。自人民法院委托之日起30日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理。委托调解期间可作为和解期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
当事人双方均同意诉中委托调解的,应当在《同意家事案件调解员进行调解确认书》(附件1)上签字确认。
2.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家事案件调解员协助调解:(1)女性当事人或儿童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严重侵害的;(2)涉案标的较大,或案情较为复杂,女性当事人未委托律师参与诉讼的;(3)女性当事人情绪不稳定,有可能出现不理智行为的;(4)家事案件调解员协助调解有利于促成纠纷解决的其他情形。
3.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或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家事案件调解员对接受诉前和诉中委托调解的案件,不管调解结果如何,均应当制作《家事案件调解情况复函》(附件3),并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送回委托调解的人民法院。
四、家事案件调查员工作规程
(一)调查事项
人民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委托家事案件调查员调查下列事项:
1.各方当事人的性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背景、夫妻关系、亲子状况、教育程度、工作情况等;
2.子女学习、生活状况、对于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等;
3.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调查方式
家事案件调查员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调查:
1.与案件当事人、双方子女及其他有关人员面谈沟通交流 ,观察子女与父母或其他照顾者的关系;
2.以适当方式征询十周岁以上的被抚养子女对抚养及探望的意愿或态度;
3.走访当事人居住的社区、所在单位、被抚养人的学校等 ;
4.法院许可的其他调查方式。
家事案件调查员履行调查职责时应当两人同时在场。
(三)调查报告
家事案件调查员完成调查任务后,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调查方式、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 况、未成年子女生活近况、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及探望的态度、未成年子女对抚养及探望的态度、亲于关系状况、探访观察所得 以及总结、分析意见等。
家事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各方当事人对家事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如案件当事人对家事报 告的内容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可要求家事案件调查员出庭说明情 况或由家事案件调查员对当事人的异议进行书面说明。人民法院 可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对家事调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全部采纳、部 分采纳或者不予采纳。
(四)调查期限
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人民法院委托家事案件调查员调查的,应当在《同意家事案件调查员进行调查确认书》(附件4)上签字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家事案件调查委托书》(附件5)和有关材料移交家事案件调查员。家事案件调查员一般应当自人民法院委托调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制作《家事案件调查情况复函》(附件6)和《家事案件调查员调查报告》(附件7),并在上述期限届满前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人民法院。如果家事案件调查员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调查事项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调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日。
五、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的工作要求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执行职务时,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要求:1.服从安排,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规定;2.态度和平恳切,平等、宽容地对待当事人,以适当方式进行劝导,并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调查报告;3.保持中立,不得与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案外接触、来往应酬等不当行为;4.不得以个人言行代表人民法院。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不得有以下行为:1.在调解、调查过程中借机招揽业务;2.向当事人收取费用;3. 接受当事人请托或收受不正当利益;4.无正当理由延迟调解、调查程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5.其他损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发现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有上述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其调解、调查工作,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资格。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在调解、调查过程中知悉他人商业秘密、职务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在调解、调查过程中,发现有疑似家庭暴力或危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应当立即报告委托调解、调查的人民法院。
六、工作场所及工作补助
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要积极为家事案件调解、调查工作提供场所,并为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和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家事案件调解、调查既可以在人民法院、社会法庭进行,也可以在妇联等推荐组织的办公场所进行。特殊情况下,经人民法院同意也可在其它适当场所进行家事案件调解、调查。
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的工作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商定。
七、建立业务培训与交流机制
妇联组织在必要时可邀请人民法院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协助开展调解、调查和有关业务培训。
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可以通过旁听庭审、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同探讨调解、调查新方法、新技巧,提高整体调解、调查水平和业务技能。
人民法院对于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调查工作经验的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符合人民陪审员法定条件的,可依法提请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八、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
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家事案件调解员制度、家事案件调查员制度的机制优势和典型案例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 1.同意家事案件调解员进行调解确认书
2. 家事案件调解委托书
3. 家事案件调解情况复函
4. 同意家事案件调查员进行调查确认书
5. 家事案件调查委托书
6. 家事案件调查情况复函
7、家事案件调查员调查报告样式
附件1:
同意家事案件调解员进行调解确认书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与×××之间的 纠纷,同意由你院委的家事案件调解员×××主持双方调解。
双方当事人承诺对调解内容保守秘密,而且不在此后的诉讼过程中将有关调解内容作为诉讼证据提交使用。
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家事案件调解委托书
(××××)豫0411民初×号
:
×××与×××之间的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拟委托你进行家事案件调解工作。现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你方,请依照《关于妇联组织推荐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调解职责,并于收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调解情况函复本院。
特此委托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附:1.双方当事人及被抚养人的联系方式
2.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附件3:
家事案件调解情况复函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你院于××××年××月××日交由我进行调解的×××与×××之间的 纠纷,经我认真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或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或一方当 事人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调解)。现将调解协议(未达成调解协议 的则无)及相关案件材料移交你院。
×××( 家事案件调解员签名 )
××××年××月××日
附:1.调解协议
2. 其他相关材料
3. 家事案件调解员:××× 联系电话:××××××
附件4:
同意家事案件调查员进行调查确认书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与×××之间的 纠纷,同意由你院委托的家事案件调查员×××就双方婚生于(非婚生子)、婚生女(非婚生女)×××适宜随父或者随母生活问题进行以下调查:
1、与双方当事人、被抚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面谈沟通交流,观察子女与父母或其他照顾者的关系;
2、征询十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对随父或者随母生活及探望问题的意愿或态度;
3、走访本人、本人配偶居住的社区、所在单位、被抚养人的学校等;
4、法院许可的其他调查方式。
签名:
××××年××月××日
附件5: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家事案件调查委托书
(××××)豫0411民初×号
:
×××与×××之间的 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拟委托你们二人进行家事案件调查工作。现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你方,请依照《关于妇联组织推荐家事案件调解员(家事案件调查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履行调查职责,并于收件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调查情况函复本院。
特此委托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附:1、双方当事人及被抚养人的联系方式
2、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附件6:
家事案件调查情况复函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你院于××××年××月××日交由我们进行调查的×××与×××之间的 纠纷,经我们认真履行调查职责,现将调查报告及相关调查材料移交你院。
×××(家事案件调查员签名)
×××(家事案件调查员签名)
××××年××月××日
附:1、家事案件调查报告
2、其他调 查材料
3、家事案件调查员:××× 联系电话:××××××
家事案件调查员:××× 联系电话:××××××
附件7:
家事案件调查员调查报告
(××××)豫0411民初×号
委托人(委托机构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受托人(调查员姓名及所在机构)×××,系×××机构(或组织)×××(职务如妇联工作人员)
受托人(调查员姓名及所在机构)×××,系×××机构(或组织)×××(职务如妇联工作人员)
受委托时间:×年×月×日
父方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岁
工作单位 ××××× 职务××××
住址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母方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岁
工作单位 ××××× 职务 ××××
住址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被抚养人 姓名 ××× 性别 × 年龄×岁
就读学校 ×××××
住址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调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曰
一、委托事项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本人就×××诉××××××纠纷一案关于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更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专业问题进行协助调查。
二、各方意见
父方 ×× 对于女抚养及探望问题的基本意见。
母方 ×× 对子女抚养及探望问题的基本意见。
被抚养人 ×× 对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基本意见。
三、调查方式及过程
(一)调查方式
(如与父母、儿童或其他有关人员个别面谈、家访、观察子女与父母或其他照顾者的关系等)
(二)调查过程
(含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步骤等详细过程)
四、调查结果
(一)基本情况
父方相关情况(含工作情况、身体情况、对子女照顾教育、品行和行为、是否有暴力倾向和虐待子女的经历等)
母方相关情况(含工作情况、身体情况、对子女照顾教育、品行和行为、是否有暴力倾向和虐待子女的经历等)
子女方相关情况(含学习受教育情况、身体发展情况、性格、生活经历,与父母双方及兄弟姐妹或其他抚养人的关系等)
家庭基本情况(含经济情况、家庭其他成员或者其他抚养人情况、家庭生活环境、对孩子的教育照顾等各方面)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及探望的态度
父方的态度:
母方的态度:
(含父母对抚养照顾教育子女的真实态度;父母对子女的照顾计划或承诺等)
(三)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及受教育情况,以及对抚养及探望的态度、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及受教育情况:
(含身心发展情况、性格、经历、一贯所受的教育及管教情况、与兄弟姐妹及家庭其他成员或其他抚养人的亲密程度、上学受教育之环境及朋友圈子情况、对家庭、学校和居住区的适应程度等)
未成年子女对抚养及探望的态度:
(含子女的意愿;子女意愿是否有受父母一方强烈影响的 情况及其原因,包括是否存在不正当影响的情形等)
(四)亲子关系状况
(含子女与父母各方的亲密程度、依赖程度及父母对子女 的影响程度等)
五、分析意见
(结合实际情况,从心理学、社会学、成本收益分析等多角度进行全面科学分析)
六、结论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
1、父方××抚养子女×××的优势为:
2、父方××抚养子女×××的劣势为 :
3、母方××抚养子女×××的优势为:
4、母方××抚养于女×××的劣势为:
附:1、调查笔录等调查过程中形成的书面、音像资料 ;
2、家事案件调查员证件及有关资格证副本。
家事案件调查员 ×××
家事案件调查员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