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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金融审判合议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8 15:29:55


    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金融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工作质效,根据省、市法院有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民二庭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现就金融审判合议庭成员名单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审判长:刘  威  民二庭庭长

    审判员:岳华锋  民二庭副庭长

    审判员:王红梅

    金融审判合议庭负责办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从2013年5月1日起受理的金融案件单独编号、统一管辖、集中审理。由民二庭总结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同时负责与上级法院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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