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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2019年度审判质效与审判管理工作 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9-04-02 18:58:52


    为更好地激励创先争优,促进我院审判质效、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坚持尊重司法规律与尊重客观实际相结合;坚持科学量化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质量效果指标(13分)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4分)

    各审判业务部门未上诉、抗诉的一审结案数占一审结案总数的比率。

    2.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4分)

    被中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数与一审诉讼案件结案数的比率。

    3. 一审案件裁判变更率(1.5分)

    被中级法院二审变更、撤销原裁定的案件数占各审判业务部门一审结案数的比率。

    4. 民事案件调解率(1.5分)

    各审判业务部门民事诉讼案件结案中,调解结案数占民事诉讼结案数的比率。

    5. 裁判自动履行率(2分)

    自动履行申请执行的案件数占生效裁判案件数的比例。

    案件效率指标(18分)

    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2分)

    法定审限内结案数(一审、再审)占诉讼案件总结案数的比率。审限管理不严,审判类案件(不含执行)出现无理由超审限案件的,每件扣0.2分,最多扣2分。延扣审限与电子卷宗内容不一致,或违反法定、合理事由的,每件扣0.2分,最多扣2分。

    7.收案均衡度(2.5分)

    全年各月收案数(一审、再审及再审审查)的均衡度。

    8.结案均衡度(2.5分)

    全年各月结案数(一审、再审及再审审查)的均衡度。

    9.平均审理天数(2分)

    各审判业务部门审判类案件审理天数的平均数。

    10.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2分)

    未结审判类案件中(不含执行),法定审限内未结案件数占全部未结案件数之比。

    11.各审判业务部门上诉案件超期移转案件(1分)

    中院新收的二审案件中,各审判业务部门超期移转(民事、行政案件移转时间为45天、刑事案件移转时间为20天)且无正当理由的案件。

    12.各审判业务部门简易程序适用率(2.5分)

    各审判业务部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结案数占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率。

    13.各审判业务部门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5分)

    各审判业务部门民事一审小额诉讼程序结案数占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率。

    14.长期未结案件(1分)

    各审判业务部门有2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且无法定事由或正当理由。

    审判管理工作指标(7分)

    15.批量案件占比(2分)

    批量案件占比,指各审判业务部门民事一审结案中,一方当事人相同、案由相同、案情类似的案件(20件以上)占民事一审结案数的比例。

    16.信息录入差错率(2分)

    指立案、延扣审限、结案时间、结案方式、当事人政治面貌、宣告无罪、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抗诉、涉外涉港澳台、涉邪教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被告人强制措施类型和采取强制措施时间、立案标的和结案标的等案件信息,录入错误数占本院全年结案数的比率。

    17.精品案件工程(2分)

    严格按照《2019年全市法院精品案件工程实施方案》开展评选活动,并根据获评全市法院十大精品案件、十大精品裁判文书、十大优秀案件、十大优秀裁判文书数量进行量化考核。

    18.案件评查(1分)

    裁判文书质量评查0.5分,案件质量评查0.5分,由评查办负责。

    指标区间情况表(35分)

    指标 区间 区间值 得分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4分) 优 >=89% 4

    良 89%-87% 3.7

    中 87%-85% 3.4

    差 3% 3.1

    3、一审案件裁判变更率(1.5分) 优 0 1.5

    良 0-0.1% 1.3

    中 0.1%-0.15% 1.1

    差 >0.15% 0.9

    4、民事案件调解率(1.5分) 优 >=25% 1.5

    良 22%-25% 1.3

    中 19%-22% 1.1

    差 =90% 2

    良 87%-90% 1.8

    中 85%-87% 1.6

    差 =0.8 2.5

    良 0.65-0.8 2.3

    中 0.55-0.65 2.1

    差 =0.8 2.5

    良 0.65-0.8 2.3

    中 0.55-0.65 2.1

    差 75 1.4

    10、法定审限内未结案比(2分) 优 >=90% 2

    良 85%-90% 1.8

    中 80%-85% 1.6

    差 7% 0.4

    12、简易程序适用率(2.5分) 优 >=80% 2.5

    良 77%-80% 2.3

    中 73%-77% 2.1

    差 =20% 2.5

    良 16%-20% 2.3

    中 12%-16% 2.1

    差 10 0.4

    15、批量案件占比(2分) 优 20% 1.4

    16、流程信息录入差错(2分) 优 ≤0.1% 2

    良 0.1%——0.3% 1.8

    中 0.3%——0.5% 1.6

    差 >0.5% 1.4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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