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子谎称是国防安全部的军官,并和中央军委领导有关系,承包了国防光缆看护工程,使百余人受骗。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2010年8月份被告人许某认识了漯河市舞阳县的杜某,谎称其是平顶山市公安局姚孟派出所所长并可为杜某安排工作,杜某随后到平顶山与被告人许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后被告人许某和杜某租住在平顶山市湛河区姚孟村赵某家。在赵某家租房期间,被告人许某又冒充国防安全部及济南军区通讯营后勤部军官,租用赵某的房子成立了“河南省物业管理中心驻平办事处”,谎称其和中央军委一领导有特殊关系,承包了河南省国防光缆的看护工程,任命赵某为办公室主任,杜某为秘书兼会计,以工程入股等名义从刘某、杜某、赵某处拿走大量现金,其中从刘某处拿走八万六千余元、从赵某处拿走现金二万元。被告人许某让赵某等人在平顶山、南阳、周口等地为其招聘国防光缆护线人员一百余人,并收取部分护线人员服装费和押金,各地区的护线人员看护国防光缆数月,被告人许某共发给工人工资五万六千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冒充军人在河南省多个地区进行招摇撞骗,受害人数众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本案的主要被害人对其表示谅解,其本人能够认罪悔罪,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许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书送达后,被告人许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