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湛河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酒后死亡引发的侵权诉讼,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释法析理促进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了这起具有一定影响和较大分歧、已发生了5年的纠纷。
2015年4月的一晚,李某与在平顶山某学院上学的同村人陈某相约吃饭饮酒,期间陈某邀请同学王某(与李某不相识)加入,三人共饮3瓶白酒,期间王某喝酒约5两后不再饮酒,剩余白酒由陈某、李某二人共饮。饭后,陈某先行返校,李某在王某结完账后跟随王某进入校园。王某便将李某送至陈某宿舍楼下,陈某下楼接到了李某。但此时宿舍楼大门已上锁,李某无法进入。而陈某摇晃宿舍门发出声响,宿舍管理员听到声响后到场询问情况,得知李某非本校学生后表示根据规定李某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故未开门。后陈某找到另一不知情的宿舍管理员并谎称李某系本校学生,要求宿舍管理员打开宿舍大门。随后陈某将李某带回了自己位于3楼的宿舍,王某也回自己宿舍休息。陈某、李某进入宿舍后,因二人喧哗声较大,宿舍管理员、学院值班老师听到后先后到场查看情况,了解情况后发现李某醉酒无法沟通,便要求陈某联系李某家人,但陈某否认自己认识李某且未联系李某家人,也未提供李某家人联系方式,值班老师遂报警。后李某被带至宿舍楼1楼大厅,李某在大厅值班室附近靠墙站立,值班老师、宿舍管理员以及2名学生在距离李某不远处站立。但在值班老师给公安机关打电话期间,李某突然鱼跃撞破值班室窗户玻璃并进入值班室,但不幸被碎玻璃刺入心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情绪激动,多次以不恰当方式到该学院讨要说法但未果。该事故经公安机关侦查未发现犯罪事实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2020年6月,李某家人将陈某、王某及学院诉至湛河区法院,认为陈某、王某与李某共同饮酒,二人明知李某已醉酒却未尽到护送、通知、照顾和帮助的安全注意义务,而学院处理方式不当引发李某作出危险行为导致死亡后果,要求陈某、王某及学院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60万余元。
湛河区法院立案后,考虑到此事故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各方当事人对责任承担也存有分歧,而李某家人长期未能得到补偿情绪较为激动等因素,决定通过释法析理对本案先行调解。承办法官依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事故细节,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从情、理、法各角度,对李某、陈某、王某、平顶山某学院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一一做出充分、明确的解释说明,并邀请李某所在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做李某家人的思想工作,使家属明白应尊重事实与法律,准确认识自身责任。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平顶山某学院当场给付李某家属共计24万元,王某给付李某家属1.5万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