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上午,刘某带着一面锦旗来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对法院准确认定事实、认真释法析理,圆满解决其涉诉纠纷表示感谢。
2009年,刘某作为担保人,为他人的借款提供担保。后因借款人到期未能偿还借款,债权人便将借款人、刘某以及其他担保人作为被告,向湛河区法院提起诉讼。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尤其是做好借款人的释法析理工作,鼓励借款人守信守诚,主动承担还款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在多次沟通和工作后,双方当事人取得了互相的理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债权人主动放弃了一部分诉讼请求,借款人也积极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及时将所欠款项36万元一次性偿还给了债权人,各担保人免除了担保责任,双方之间多年的纠纷圆满化解。案件结束后,作为原担保人的刘某给法官送来锦旗,对法官积极倡导诚实信用、推进纠纷实质化解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