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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钱”不“小” 24案快速执结维护民生权益

  发布时间:2020-05-29 17:52:11



    5月2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赵某作为代表,将一面写有“三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交到了湛河区法院执行员陈永贤手中,感谢法院将其与其他23位申请执行人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2011年,赵某、刘某、王某等24人与平顶山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凤凰山庄小区认筹协议书,并分别向该房地产公司交纳了3125元、4325元、6225元等数额不等的水电气预存费、燃气开口费等费用。但交纳了费用后,房地产公司却迟迟未能开通水、电、燃气。后凤凰山庄小区物业公司更换,小区业主按照要求,向更换后的物业公司另行缴纳了水电费、燃气开口费等费用。其后,业主多次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其之前缴纳的水电气预存费、燃气开口费等未果,遂于2017年向湛河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依法审理后,房地产公司仍未在判决确定的时间内返还上述费用。

    无奈,赵某与其他23位业主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工作因房地产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一度中止。2019年,湛河区法院在另一起案件的执行中,依法拍卖了该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一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完债权人后仍有剩余。执行员陈永贤得知后,迅速恢复该24案的执行,并经法定程序将房屋拍卖所得剩余价款提取分配至该24案,仅用半个月时间,各申请执行人便拿到了案款。

责任编辑:赵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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