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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化解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12-08-24 17:20:49



    8月24日上午,当事人王某的女儿冯某将一面上写“当日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送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昆松和办案法官王丽香手中,以此表达她们一家人对法院和法官的谢意。

    今年70岁的原告王老太与64岁的被告刘某妇夫系湛河区姚孟办事处一居民区的上下楼邻居,今年5月30日早上7点多,刘某正在阳台和面,面碗中突然从上面掉进了水,刘某以为是楼上的王某家所为,即喊着老伴一块到楼上王某家进行辱骂,继而用钥匙对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住院21天,花去医药费伍仟多元。后公安机关对刘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就医疗费问题双方未达成协议,王某即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其医疗费共计11408.26元。

    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王丽香站在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在开庭前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使双方都产生达成调解的意愿。8月17日,案件开庭,通过释法析理,双方当庭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一次性赔偿王某7000元,并当庭履行。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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