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湛河区法院与湛河区检察院联合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案件,被告人在宝丰县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与了法庭审理。
根据本案案情,审判员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视频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宣告权利义务,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涉案证据通过视频系统展示、质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通过数据传输同步打印,被告人在看守所内校阅笔录并签字。
疫情防控期间,湛河区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云庭”网上庭审系统等平台开展案件办理工作,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既保证了审判工作不滞后,也保障了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