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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执行:“有意思”的来电咨询

  发布时间:2019-11-05 16:31:27


    近日,湛河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接到一起有趣的来电咨询。原来,一名被执行人以不是当事人只是咨询执行问题为由,打电话向执行局执行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后被执行人员识破。

    2018年,夏某向杜某借款1500元。借款到期后,杜某多次催要,夏某拒不偿还,杜某遂将夏某诉至湛河区法院。湛河区法院审理后,判令夏某返还杜某1500元,夏某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夏某手机号码更换且下落不明,也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夏某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不久,夏某打算乘坐高铁出行,但在购买车票时被拒,才意识到自己作为被执行人身份,内心忐忑但不知如何处理,便以咨询法律问题为由,拨打了湛河区法院执行局的电话。谈话开始,夏某只是简单的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执行人员为其进行了解答,但随后夏某所问问题逐渐增多,并询问具体案件进展情况,执行人员随即对其身份产生怀疑,迅速在电脑上调取了相关案件材料。当执行人员质问电话的对方是不是夏某时,对方给予否定回答。但从对方已经慌乱的语气中,执行人员凭直觉感到其就是被执行人夏某,于是对其进行劝导。经过执行人员一番劝导和释法析理,夏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并解释因疏忽大意忘记该笔欠款未还。在得知限制消费将对自己的工作、生活产生的影响后,夏某立即联系杜某,通过微信转账将欠款履行完毕,湛河区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对夏某的限制消费措施。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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