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河区法院运用网络查控与传统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精准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仅用时20余天便将案件执结。
2017年,王某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本金12万元,许某作为王某的保证人与金融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自愿为王某的借款提供担保。后王某因资金困难拖欠本息9万余元,金融机构多次催收未果后,将王某、许某二人诉至湛河区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约定分期还款。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王某、许某二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湛河区法院向王某、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二人均表示暂无还款能力,等有能力时愿积极履行。但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例行查询时,发现许某名下有多张银行卡,且其中一张银行卡存在多笔资金往来,执行员便加强了对该银行卡的密切查控。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执行员再次查控时,发现该卡内有一笔十多万的款项进入后,便立即采取冻结、划拨措施,保障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