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法律威慑力,树立司法权威,2009年5月15日下午,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公安两部门冒雨展开联合行动,出动警力40余人,警车7辆,在湛河区曹镇乡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实施联合惩治行动。
2009年4月21日,湛河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到湛河区曹镇乡执行张亚涛申请执行张留欣、郑现志两起欠款纠纷案。因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在曹镇乡吉村,干警们首先将被执行人郑现志带上警车,然后到张庄村张留欣家中,其家人谎称张留欣不在家,但干警们发现张留欣正翻墙准备逃跑,随即对其进行拦阻,张留欣家属就组织人员拦截警车、阻挠执行,不让干警将张留欣带走,不久郑现志亲属也带人赶到,二被执行人家属共组织有百余人对执行干警进行围攻,最后执行干警不得不暂时放弃拘留,撤离现场。该恶性事件的发生,致使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无法实施,案件难以执行,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司法权威受到严重损害。
事件发生后,湛河区法院领导积极向区委政法委作了汇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奇同志高度重视,协调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配合法院对相关人员进行惩治。在5月15日的行动中,湛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暴力抗法事件的积极组织者郑铁柱(被执行人郑现志之子)、陈莲(被执行人张留欣之妻)带回法院询问,之后对郑铁柱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鉴于陈莲认错态度较好,在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当天履行5000元,下余写出还款保证后,对其行为不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