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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法院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中院禁收‘红包’通知”精神

  发布时间:2012-03-05 15:30:28


    2012年3月5日上午,湛河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全市法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的通知”精神。

    会议由纪检组长闫亚伟主持,首先宣读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全市 法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的通知”,并将此通知转发至全院干警。要求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就如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侯树丽强调,拒收“红包”是我院深入贯彻各级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努力保持我院队伍作风纯洁,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一项措施,大家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我们要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机制,对办案法官严格监督,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逐步完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从源头上杜绝违纪行为;通过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杜绝有子女、配偶从事律事师职业的法官在一线审判执行岗位工作的现象;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箱,随案发放监督卡等方式,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坚决查处权钱交易、以案谋私、违法乱纪等违法行为。对于那些敢于顶风违纪触碰“高压线”的人,要严肃查处。凡是发现我院干警有收受“红包”的行为,一律先免职,经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湛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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