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湛河法院曹镇法庭在曹镇乡吉村党员群众活动中心,对一起赡养纠纷进行现场调解,近30名群众旁听了整个调解过程。
85岁的村民余某育有6名子女,均已成家。近年来,由于年事已高,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余某向6子女提出赡养要求,但6人未就如何赡养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余某一纸诉状将6人告上法庭,要求6人履行赡养义务。湛河法院曹镇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农村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到村里对该案进行调解,在妥善处理该案同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调解现场,法官助理充分听取各被告的意见后,开始做各被告的思想工作,建议各被告认真考虑如何赡养老人。通过情理法并举,6被告从情理法三方面均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当,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老人赡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随着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老人赡养问题将愈加突出。子女赡养年迈父母乃应尽义务,作为子女应主动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