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上午,湛河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干警到市区火车站广场开展环境资源法律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是继世界环境日宣传、送法进企业(村、社区)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后的又一次针对环境资源法律保护的专题宣传活动。活动中,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干警向公众发放了《环境资源保护法》法条、环境资源审判知识问答、《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湛河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总结等宣传材料并进行简单讲解。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次宣传活动,意在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环境资源保护意义,进一步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人人从我做起,从保护身边的环境做起,共同建设绿水青山美丽家园,共同促进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