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一行在组长朱少龙带领下,到湛河区法院开展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巡察。
巡察中,湛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李延阁向巡察组汇报了湛河区法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巡察组查阅了法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相关资料。
朱少龙对湛河区法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服务大局,将环境保护工作当成法院重要任务深抓落实。二是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妥善审判执行环境资源相关案件,保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三是要加强与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的工作沟通,实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有效衔接,努力形成环境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