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被执行人孙某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按报告财产令的要求向法院报告财产,还在法院撒泼耍横,被湛河区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高某诉安某、孙某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湛河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安某、孙某向高某偿还借款10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安某、孙某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高某向湛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湛河区法院依法向安某、孙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湛河区法院遂对安某采取了拘留措施,随后安某偿还了5万元。8月27日,执行法官再次向安某、孙某送达法律文书,安某配合签收,孙某却屡屡阻挠,拒不配合。经执行法官耐心解释,二人签收了法律文书。其后孙某却突然将法律文书摔在安某身上,并在法官办公室内耍泼谩骂。鉴于孙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不按要求报告财产,耍泼谩骂,态度恶劣,湛河区法院遂决定对孙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