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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周末不休 腾房行动进行中

  发布时间:2018-08-06 16:21:29



    8月4日周六,上午8时30分,湛河区法院20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在执行局局长马众庆的带领下,前往市区湛南路东段,对被执行人张某甲、张某乙夫妇的房屋予以强制迁出。

    张某甲分别于2013年5月和2014年7月向赵某借款共计35万元。至2017年4月,张某加偿还了赵某13万元借款,剩余22万元借款未还。后张某甲与其妻张某乙共同向赵某出具保证书,承诺2017年6月底还清借款,否则愿出售其房产还债。承诺期限到期后,张某甲、张某乙夫妇仍未还款。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湛河区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张某甲、张某乙夫妇位于市区湛南路东段的房产进行查封。湛河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甲、张某乙夫妇共同偿还赵某借款22万元。

    因张某甲、张某乙夫妇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干警对查封房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张贴了强制迁出公告,要求张某甲、张某乙夫妇限期迁出被查封房屋。因张某甲、张某乙夫妇不自动迁出房屋,湛河区法院遂决定予以强制迁出。为保证执行过程公正公开,执行干警邀请了市电视台跟踪报道,小区物业人员到场见证,腾房过程全程录像。执行干警对室内物品进行了认真清点、封存,中午12时30分,腾房行动顺利完成。

    腾房工作是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重要部分,房屋能否得到有效、及时、妥善地交付,影响司法拍卖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为了加快推进执行案件查扣财产的处置,目前湛河区法院正开展集中腾房行动,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腾空一批房屋,尽快依法处置,早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萌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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