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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法院及信访人单位领导联合对当事人进行答疑释惑

发布时间:2011-03-07 15:15:46


    3月7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叶建平与湛河区法院院长张学玲、副院长侯树丽及湛河区教育局局长刘健光、副局长李丽君一起在湛河区教育局对信访人——该局所属一小学职工杨某进行判后答疑。

    杨某系被告人何胜利故意伤害一案中受害人代某的妻子,被告人何胜利因故意伤害罪被湛河区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判决书送达后,代某即请求湛河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抗诉,湛河区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予抗诉决定。后杨某即向平顶山法院网院长信箱反映、并多次向相关网站发贴反映法院判决不公。

    为了作好杨某的稳定工作,使其能停访息诉,市、区两级法院及杨某的单位领导经协商后,共同对杨某进行答疑释惑、释明判决,答疑释惑工作直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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