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邓小兵、陈永钢、李占岭六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家住轻工路办事处柏楼村的被告人邓小兵、陈永钢、李占岭等六人犯有以下罪名:一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是寻衅滋事罪。三是强迫交易罪。四是敲诈勒索罪。
由于此案发案地在沁园小区,在该小区影响很大,但受庭审场地限制,部分小区居民和商户参加了旁听。同时为做好庭审的安全保卫工作,平顶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除恶大队、轻工路派出所抽调警力20余人参与配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