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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法院快速审结一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8-02-06 09:12:13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了任某等五位退休职工诉平某集团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平高集团退还任某等5人集资款7000元。

    任某等5人原系平顶山市某机械厂工人。1998年因厂里资金困难,生产用电费无钱缴纳,任某等人为支持厂里生产,代缴电费1000元、2000元不等。后平顶山市某机械厂合并于平某集团。任某等多次向平某集团为索要该款,但平某集团迟迟不予退付,无奈任某等人诉至法院。

    法院受案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结,依法判决平某集团对上述款项予以退还。判决后,平某集团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给付义务,任某等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责任编辑:闫晓华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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