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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法院召开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及非诉执行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12-27 17:13:56




    12月27日下午,湛河区法院组织召开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及非诉执行工作座谈会,邀请区政法委刘振川副书记以及区检察院、区地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农林水利局、白龟山水库综治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由湛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侯树丽主持,湛河区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庭负责人及环境资源合议庭成员参加座谈。

    12月27日下午,湛河区法院组织召开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及非诉执行工作座谈会,邀请区政法委刘振川副书记以及区检察院、区地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农林水利局、白龟山水库综治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由湛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侯树丽主持,湛河区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庭负责人及环境资源合议庭成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湛河区法院院党组成员李延阁首先介绍了湛河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和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做法。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发挥执法司法机关职能作用,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和环境公益诉讼的议题展开座谈。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冬表示,应加强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区地矿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农林水利局、白龟山水库综治办等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应加强沟通联络,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和执法措施,加强对环境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共同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区法院各业务庭负责人提出,要积极创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专业审判机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区政法委副书记刘振川做总结讲话指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是一盘棋的工作,也是共治的工作,区各有关单位和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进有效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凝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合力,齐心协力保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蓝天!

责任编辑:闫晓华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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