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湛河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的同志在党组成员李延阁的带领下,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来到市区河滨公园东门广场进行法律咨询及法制宣传活动。这是继世界环境日、送法进企业(村、社区)、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后的又一次针对环境资源法律保护方面的专题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合议庭同志准备了《环境资源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法规及湛河区法院涉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情况、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等宣传材料,制作了宣传页,向公众进行了发放和讲解。前来了解咨询的群众咨询问题主要涉及水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等,表现了公众对拥有美好环境的强烈期待和当前环境污染的不满。合议庭同志结合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决心及法律保障等内容,与咨询群众进行了很好的交流。
通过这次活动,合议庭的同志倍感责任重大,深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不仅要办好个案,更要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扩大社会效果,每一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建设青山绿水的美丽国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