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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调解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速战速决”

  发布时间:2017-12-04 16:49:48



    12月4日下午,李某和范某来到湛河区法院,将写着“执法公正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交到民一庭庭长程昆松和民一庭法官焦俊艳手中。

    2016年,被告华某拖欠原告李某和樊某劳动报酬后,经李某和樊某两人多次催要,华某一直未予支付。无奈李某和樊某于2017年11月22日将华某诉至湛河区法院。案件立案后,基于湛河区法院涉农维权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的办理机制,该案迅速移转至民一庭法官焦俊艳手中。民一庭庭长程昆松和承办法官焦俊艳在了解了当事人及案件的基本情况后,决定先进行庭前调解。根据李某和范某提供的线索,焦俊艳法官来到华某所在的施工工地找到华某,通知其当天下午到法院调解。

    华某到庭后,程昆松庭长和焦俊艳法官向其详细讲解了国家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政策,向华某分析了利害关系。听后,华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在12月4日前将拖欠李某和范某的劳动报酬支付到位,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12月4日,华某按照约定将劳动报酬支付到位。12月4日下午,李某和樊某在拿到拖欠的劳动报酬后来到湛河区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拖欠一年多的劳动报酬在湛河区法院仅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拿到了,非常感谢法院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法院高效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责任编辑:闫晓华    

文章出处: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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