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召开2010年度审判理论研讨座谈会。平顶山中院研究室副主任李明、张永波应邀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亚伟主持,院党组成员及审判、执行一线的干警20余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亚伟代表党组作了讲话,并代表院党组向一直关注和支持我院本次研讨会顺利召开的两位中院研究室领导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谈到,本次审判理论研讨座谈会就是要把审判、执行一线的干警在平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做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发现的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探讨,以此提高法院的司法管理,增强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和判决说理的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平顶山中院研究室副主任李明指出,以往的调研与审判实践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今年采取座谈会这种新形式,一是为了让审判、执行一线的干警畅谈他们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接触或发现的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谈谈经验性的做法,同时,对一些疑难的问题可以通过中院向上级反映。二是对那些通过媒体、网络看到的外地审理的案件,可以提一些感兴趣、可以探讨的话题。这样有利于把调研与审判实践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让理论更好的为审判实践服务。
各位参加座谈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了许多审判工作及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亚伟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一要把座谈的内容认真进行整理,做到座谈有效果。二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审判理论水平,做到座谈有帮助。总之,调研工作是高质量的综合审判,要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努力。